信阳消息(胡冬明 高海硕)为更好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多年来,在审理涉军案件中,新县人民法院坚持“四优先”原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妥善化解涉军纠纷。

一是立案优先。符合条件的涉军案件,该院要求立案登记手续均在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二是审理优先。要求所有涉军案件均在答辩期满后的3日内开庭审理,无特殊情况两个月内审结。三是调解优先。所有涉军案件都要经过先行调解,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四是执行优先。对涉军案件的执行优先排期,甚至加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