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人民法院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司法改革蹄疾步稳、逐步深入的今天,人民法院处在深化改革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主战场、守护民生的第一线,任务越来越多、担子越来越重。只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扎实践行“三严三实”, 不断整改问题、规范行为、强化职能,才能用实干和实绩去迎接法治的春天。
围绕问题抓整改
作为人民法院,在践行“三严三实”过程中,就是要强化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用群众路线要求去衡量、用为民宗旨去考量、用公平正义去掂量,找出作风、四风、学风方面的问题和隐患,挖出“不严不实”的症结和病根,把问题整改到位、作风转变到位。一是敢于正视问题。作风问题具有长期性和顽固性的特点。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讲,“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一场没有终场哨音的持久战。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人民法院在作风建设层面取得显著成效,但与群众满意还有差距。比如,立案难的问题解决了,案件审理超期还时有发生;“冷、硬、横、推”的问题解决了,群众对诉讼活动整体满意率还有待提升。这些现象是多种因素共同造成,但是解决问题的主体在法院,解决问题的关键在法院干警的作风。人民法院要认真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牢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诉求,真正意识到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充分认识到解决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信阳两级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司法巡视回头看统一部署,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和司法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及时发现未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及群众对反映强烈的案件超期不结、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等薄弱环节进行督促整改,敢于揭短、直面矛盾的做法获得社会好评。二是长于剖析问题。凡事必有因果。面对存在问题,要运用好因果关系这个方法论,准确把握问题背后的因果关系,在对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梳理的同时,对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进行剖析。例如,有些问题是因为制度不完善,有些问题是因为监管不到位,有些问题是因为个别干警责任担当不够,有些问题是因为个别法官业务水平不够高。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这些原因都与“三严三实”的内涵与实质相悖,也正是这些原因导致的问题在妨碍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力。对于不同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为有针对性解决问题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善于解决问题。作风转不转,就看问题改不改,整改问题的过程就是转变作风的过程,也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直接面向群众,作风好不好,群众说了算,问题改没改,群众来评判。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对优良作风的强烈诉求,作为人民法院整改作风问题的原始动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促进司法公开,把问题晒出来,请全社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在干警内部牢固树立作风红线不能碰的强烈意识。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相关制度体系,让每一个案件审理都在制度框架内完成,让案件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循、有章可依,铲除作风问题滋生土壤。
围绕行为抓规范
规范司法行为,确保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活动各个环节都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是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对“三严三实”中关于严的要求的有力践行。一是规范好人。每一个法院干警都要树立“底线”意识,都要把规范办案办事视为清规戒律,必须无条件遵守执行。“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作为领导干部,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更应率先垂范,带头规范自身行为。“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领导干部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少数,要从思想层面不断增强规矩意识,把守规矩与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相挂钩。要牢记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规范司法、严格司法的思维惯性,在司法过程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违规的“任性”行为无从发生。要用中央八项规定和河南省高院十条禁令等刚性制度对干警行为进行约束,加大查处力度,做到违规必查、凡查必究。二是规范好案。案件质效是考评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指标,案件质效与案件办理规范程度息息相关。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办案第一要义,切实落实案件办理各项规章制度。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要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裁判文书恰当的规范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程序到位无瑕疵、制度落实无漏洞,让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让每一次审判都成为对规范司法行为和严以用权的实践。三是规范好岗。要紧紧围绕审判权运行,明确人民法院内部各岗位工作职责,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中促进规范。“在其位,谋其政”,岗位职责以内的工作和任务,哪怕再大困难也要敢于担当,不折不扣去抓好落实;职权之外的事情,无论有多少利益,也不能逾越纪律和规矩去染指半寸。当前,在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背景下,各个岗位更要立足职能、明确权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提高案件质效。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背景下,每个岗位都要把好对内、对外两道关。对来自法院以外干扰司法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抵制、敢于记录,对来自法院内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案件的违规干预更要敢于说不。
围绕职能抓提升
作为人民法院,要把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更好服务群众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福利。一是立足基本职能,促进公平正义。要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立案登记制的背景下,要适应案件数量激增这个新常态,主动提高又好又快办案的能力,向社会展示法律手段维护公平正义的力度和速度。在立法不断完善背景下,要适应新法、修订法和司法解释不断增多这个新常态,改掉凭经验办案陋习,自我加压、主动学习,掌握准确法律尺度,确保做出正确裁判。要扎根辖区、发挥职能,依法为民维权,让权益得到保护,让正义得到匡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同时,要发挥好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以案说法、寓法于案,引导更多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在“互联网+”时代,立足传统媒介的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法律意识,传播公正理念,引导民众自觉用法治思维考量言行,主动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维护者。二是延伸服务职能,助力经济发展。人民法院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理念,把审判职能有效延伸,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日趋多元的司法需求。服务职能有没有发挥,发挥得好不好,是对践行“三严三实”成效的有效检验。信阳法院系统要落实好《关于为全市2015年经济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切实增强保障经济建设能动性,主动服务美丽信阳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发展改革试点和产业转型升级等经济建设工作,依法维护生态宜居,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助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好司法保障。要贯彻好《关于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意见》,建立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制度,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法院与产业集聚区沟通联络机制,制定法院与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法院与产业集聚区对接的平台。真正做到有效监督引导、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创新驱动,审理、执行好涉及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各类案件,妥善化解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信阳法院系统在信阳毛尖主产区设立茶山巡回法庭,为茶农茶商提供近距离司法服务。要通过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实现坚持服务大局司法理念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同时,践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精神内涵。三是强化保障职能,营造稳定环境当前处在社会转型加快的窗口期,各种矛盾交织凸显,与法院相关的各类矛盾也呈现增多趋势。信阳两级法院狠抓社会法庭、法官村长制度的落实,不断深入基层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把化解矛盾关口前移,把大量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在法庭外予以解决,在信阳这个农业大市的广阔农村天地开辟了司法服务新领域,充分体现谋事之实和创业之实。妥善处理维稳维权关系,让涉诉涉法矛盾有效化解,做到顾全大局与司法为民并举,是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要重视调解机制在定纷止争中的优势,提升社会矛盾“减震器”促进和谐的作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制度化解决轨道,对合理诉求积极回应;对缠访闹访敢于担当,坚决依法运用强制力量进行打击,维护正常审判秩序和司法机关权威。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形成维稳合力,拓宽维稳渠道,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严三实”为新时期领导干部指明了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人民法院广大党员干部只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正己以立信、无私以树威、务实以兴业,常怀敬畏之心,勇挑责任重担,定能在抓整改、抓规范、抓提升中真正将“三严三实”落地生根,培育成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正能量。(作者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