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杨长喜)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对于老百姓最大的疑虑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护。然而,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却使得这种疑虑大为减少。据统计,因这项改革,老百姓一审服判息诉率和二审维持率均较改革前有大幅度提升。
在30日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向会议作了关于行政诉讼工作的报告。张社军表示,改革前,行政诉讼案件按行政区划和“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进行管辖,而这种原则容易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让群众产生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的疑虑。从2013年5月开始,我市就开始了在基层法院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在改革中,按行政区划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被打破。
这项改革推行以来,全市法院边实践边研究边建制,制度得到逐步完善,效果良好。张社军说,具体来看,这种改革解决了几个问题。一是解决了群众不敢告的问题。据统计,去年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而今年仅前9个月,这类案件就达679件。二是解决了审理难的问题。改革后,审理法院与被诉行政机关不存在隶属关系,避免了各方面的干预,使审理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大胆审判。三是解决了服判息诉问题。改革后,老百姓无论官司胜败,很少抱怨“官官相护”,一审服判息诉率由改革前的47%上升到73%,二审维持率由改革前的44%上升到89%,信访问题也明显减少,5个县区法院实现零信访。四是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改革后,生效裁判依法由异地法院执行,行政机关主动履行率大大提高,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改革得到了广泛认可。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领导人都曾批示对改革予以肯定,省委将其纳入今年重点改革事项,包括行政法学界的权威应松年教授在内的专家们认为我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改革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可以复制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