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内的智能充电装置

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 见习记者 郭晓雨)近日,不少市民都在自家小区的公示栏里看到了一则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通告,通告中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的消息让居民颇为关注。

小区内哪些场所不能停放电动自行车,市民对于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装置又有什么想法?记者就此走访了我市多个小区。

违规停放要罚款 私拉电线隐患大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2008年至今,我省已发生电动车火灾1252起,造成40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308万元。其中80%都是因为违规充电导致电动车短路进而在短时间内发生燃烧而造成的。而2013年2月7日,造成4人死亡的富丽华城花园小区火灾,也是电动车充电引发的。

根据消防部门对我省2013年-2015年电动车引发的火灾进行的调研发现,95%以上的电动车起火都是在充电环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器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会造成电瓶反向充电,导致短路,短时间内就会导致线路起火。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0元罚款并强制清理;引起火灾的,对责任人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不少小区因为没有集中的车棚和充电的地方,住户为了充电可谓是“各想奇招”,其中最常见的莫过于从自己屋子里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而这些电线长期暴露在室外,雨天淋雨,热天暴晒,很可能会导致电线发生漏电、短路,从而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要求,居民住宅楼院应当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车棚,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车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并远离楼梯口。

安全充电要保障 小区设施需完善

“我们小区的车棚很多,每个楼前面都有一个小车棚,整个小区还有一个大车棚,而且每个车棚里面都有智能充电装置。”昨日,家住茗扬天下小区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充电装置比较多,所以回来晚了也不用担心没有地方充电。”

记者从茗扬天下小区的物业了解到,为了避免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解决私拉电线充电的问题,该小区物业筹措资金,给小区配备了智能充电设施,截至今年7月已经安装了88个充电设施,基本上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之前小区确实有拉电线充电的现象,今后要是再发现类似现象,我们会强制剪断电线。”报晓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徐辉说,居委会现在正在和物业商量,准备建立一个可以充电的公共车棚,解决居民充电的后顾之忧。

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物业可以对车棚和智能充电器进行建造,那么没有正规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应该怎么办呢?记者发现,老旧小区大多都面临着场地受限,资金不足的问题。

“我们小区现在别说建车棚,连停车都成困难。”怡然新村小区的居民姚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没有物业,全靠居民自治,小区有280户居民,电动车有100多辆,仅有一个30多平方米的老式车棚,不管是充电还是停车都很紧张,“我们小区没有物业,要想建立充电设施,估计我们也要掏腰包。建这个是为了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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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要求,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有物业服务或者主管单位的,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电动自行车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对城中村自建房和没有物业及主管单位的居民小区,11月30日前建成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100%。电动自行车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棚内应每隔一段设置防火分隔,防止发生火烧连营;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应设置火灾报警、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安装可视监控探头,并明确专人负责巡查看护,实行物防、技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