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3日发布消息称,日前已对“证监法网”第七批专项行动中的12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调查、审理完毕,12宗案件拟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说,12宗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

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包括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00ETF案、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

第二类为2宗利用融券机制操纵市场案件,包括陈某宇涉嫌操纵“西部证券”股票价格案、江某涉嫌操纵“国元证券”“吉林敖东”股票价格案。

第三类为1宗境外企业利用QFII操纵B基金案件,系某境外企业涉嫌操纵“银华恒生H股B”价格案。

第四类为1宗特定时间段操纵案件,系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国光股份”“国农科技”“鸿特精密”“金宇车城”“科恒股份”“万福生科”6支股票价格案。

第五类为5宗采取混合方式操纵案件,包括肖某东涉嫌操纵“通光线缆”“永贵电器”“汉得信息”“司尔特”“力源信息”“宜安科技”“国祯环保”“快乐购”“云海金属”“万邦达”“凯发电气”“卫士通”12支股票价格案,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唐某涉嫌操纵“渤海活塞”股票价格案,彭某涉嫌操纵“美都能源”“石英股份”2支股票价格案,瞿某淑涉嫌操纵“恒源煤电”“中科英华”“东风汽车”“安阳钢铁”4支股票价格案。

证监会拟对上述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相关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12宗案件拟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

邓舸说,操纵市场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证券期货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既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破坏了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