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黄成高)今年以来,新县国土资源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有力遏制农村建房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农村建房秩序。

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建房条件,选址合理,尽量利用老屋基、空闲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必须实地踏勘、测量用地面积,做到选址成图。

实地丈量定点定位放线,做到放线有记录,严禁少批多占、移位用地。必须按放线施工,必须符合风格要求建筑,防止乱建多占,改变用地性质,做到巡查有证明。

确保建房按批准的位置、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坚决杜绝批少占多,做到验线有签字。行政村(居委会)负责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个星期,做到公示有照片、监督有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