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顶着高大上的像金融机构一样的名头,民间金融公司来势凶猛。他们或者销售自己开发的理财产品,或者代销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从银行理财产品到各类保险不一而足。同时,风险事件频频出现,其中相当部分“草台”机构带有庞氏集资的特征。专家认为,理财乱象带来的风险值得警惕,目前金融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
理财公司泛滥
“您好××先生,我们是上海××投资基金的。我们现在有一款收益12%的产品您感兴趣吗……”相信不少人都接到过这样的“理财”电话,有时候甚至一天要接到好几个。
一位在P2P公司工作过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整体而言,包括P2P公司在内的很多第三方理财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不少营销人员都是高中、大专毕业,甚至连基本的金融知识都没有,但职务都是“投资顾问”“理财经理”。
“给陌生人打电话销售理财产品,没有什么捷径。可能打给一百个人只有一个人肯听你说。打一千个,只有一个开口跟你说;打一万个可能才有一个人去你公司咨询。加上运气,主要还是量。”上述人士这样总结道。由于有高额的销售提成,这些年轻的“投资顾问”们整天对着从不同渠道买来的电话名单,不厌其烦地拨号。
除了电话营销,居民信箱里也塞满了各种理财产品的广告传单。不少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还在居民区、超市等地设立实体店,重点瞄准中老年客户。
上述理财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设立实体店能够增加客户信任,也更容易募集资金。他们更喜欢老年客户是因为老年人手中有闲钱又有时间,基本不问产品的风险在哪里,容易被高额利息吸引。有时候销售人员送个小礼品就能获得老人的信任。而且理财公司很了解老年人怕孤独的心理,他们有时还会邀请老年人参加理财公司组织的酒会、免费外出旅游、农家乐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理财公司的业务员会向其推销产品,他们尽管并不了解所售的产品,但向投资者强调保本保息。
有关部门对此总结,这类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属于一般性中介服务类企业,不属于金融机构,不能面向公众开展存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理财业务、私募投资、保险销售等金融业务。但是,部分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直接或间接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诱发非法集资风险:有的向社会公众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的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的虚假宣传,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发行理财产品、基金或股票;有的承诺向投资者支付固定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发放贷款;还有部分不法分子披着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的合法外衣,编造虚假的融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
高收益“神话”风险重重
这些理财公司募集资金后,除非企业主一开始就有携款潜逃的恶意,否则这些资金是应当借给有真实资金需求的实体企业的。
据网贷之家、盈灿咨询的数据,2013年7月,整个网贷行业的综合收益率达到26.35%的最高点,而到了2015年8月,这一数据为12.98%,收益率水平在25个月里跌了超过一半。
尽管如此,投资者端高达12.98%的成本,实体企业需要付出15%以上的利息才能拿到网贷平台的贷款。在经济下行、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能够负担如此高资金成本的企业可谓凤毛麟角。一位企业主介绍,他的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用仪器仪表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确缺钱,但企业能承受的最高资金成本是年息10%。
一位P2P网贷平台的相关人士介绍,为了能支付投资者的高额利息,不少P2P平台都是资金池模式。有些P2P平台把募集的资金投放到任意高收益领域:当银行揽储压力大时,P2P平台就把资金借给银行,博取短期高收益;也有P2P平台和当地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合作,成了民间高利贷链条上的一环;当股市火爆时,就做配资,把钱借给炒股的人。有些P2P平台甚至直接把募集的资金投到股市里。因此,这轮股市下跌并没有像有些P2P平台宣传的那样,资金从股市挪到了P2P平台。相反,股市大幅震荡导致部分P2P平台资金到期无法兑付。据统计,从8月4日到9月1日,大约有44家P2P网贷公司倒闭、跑路、停业。
在目前的利率环境下,10%以上的固定收益并不容易实现。《中国证券报》记者拿到的一张宣传页上显示,一款名为“××宝”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10%-13%,投资人总数超过18万人。黄开军律师介绍,这款号称“日进日出”,“年化收益13%”的“理财产品”主要通过授权服务机构、网络平台,甚至一些银行网点进行销售,吸纳了大量的民间资本。但实质上,其发行者是一个现货交易所,并无发售理财产品的资质。类似产品在销售环节,销售人员有意放大收益,弱化风险,将其包装成保本付息的固定收益产品。而一般的投资者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也很少考察其投资行为的实质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监管归属亟待厘清
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发生兑付风险的理财产品中基本都有第三方理财公司的身影:要么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借金融机构之名私下销售第三方理财公司的产品;要么是金融机构失察,让资质不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做了投资顾问;还有些银行充当了第三方理财公司所发行理财产品的托管行而受到牵连……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产业资本在不断进入金融领域,发行各自的所谓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例如,有电器销售者提供从3个月以下到12个月以上的各档理财产品,收益率从7.6%到8%不等,而且大字注明“本息保障”。经营有线电视网络也推出“网络金融”,意欲打造的电视支付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这些实业企业在各自的产业领域或许是领头羊,但进入大众理财的金融领域是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还需要观察。
目前,还没有针对这些并不是金融机构但却从事金融活动的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法律法规。但随着第三方理财公司的风险不断出现,各地已经开始重视其中的问题。
四川、江西等地监管部门先后发布关于整顿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严厉打击非法投(融)资行为的通告。称这些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影响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甚至触犯刑法,政府部门将坚决打击。
业内专家认为,在这些理财机构中,绝大部分并未取得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接下来就产生一系列问题:这些机构该由谁来监管?其信息披露应当做到怎样的程度,才可以避免其欺诈投资人?这些没有金融许可的机构和金融机构合作应当遵循怎样的程序,责权如何界定?
当前各类理财的现实运作似乎呈现如下状态:对未经许可开展金融活动的机构,无人加以制止,而对正规金融机构却存在“刚兑”的强烈期望;没有资质的机构从事金融业务不受监管,金融机构销售产品时却被要求面签、录音、录像;没有资质的理财公司遇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要么一走了之,要么破产后资不抵债,投资者血本无归,讨债无主投诉无门。而代销过第三方理财公司产品的金融机构,甚至只要有一丝牵连的金融机构都会被投资者上门维权……这加剧目前理财市场的混乱。对于投资者教育、金融市场的有序公平竞争都是不利的。
另外,有一家国内较大的民营投资公司透露,计划新开上千家的“销售点”,并试图将其打造、包装成类似银行支行的形式,利用这个平台销售自身设立的理财产品的同时也销售其他公司设立的理财产品。如果这种模式真的得以实现,那么一般的投资者将更容易被误导,从而难以客观判断理财产品的风险。(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