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洪河新蔡至洪河口航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洪河新蔡至洪河口航运工程
建设单位:新蔡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洪河航道工程自新蔡县郊张庙桥至入淮口,线路全长81.95km。本项目总投资为164482.01万元,主要包括航道疏浚、碍航桥梁改建、船闸、港区、堤防截渗、护岸、锚地区及航标配布等。建设时期为2016年~2019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航道开挖产生的恶臭以及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主要污染环节是:a. 沙石料堆存过程中的风蚀起尘;b. 卡车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c. 道路二次扬尘;d. 桥梁拆建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②噪声: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许多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这些设备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其中施工机械主要有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主要对航道及港口附近村居民的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③废水: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为航道干地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主要污染物为SS。其次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⑤生态环境:工程的施工建设对施工范围内各类水生和陆生生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且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的现象。本工程完成后,对河道的生态景观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且河道周围植被较单一,因此在航道建成后,通过生态恢复等措施,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废水:项目建成后,将产生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港区码头冲洗废水、陆域生活污水、机修废水。船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当的储存容器,船舶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废水委托海事部门指定环保船接收处理,不直接排入河道;码头冲洗废水、陆域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由港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会用于港区绿化、洒水降尘。
②废气: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来自于各港区码头作业产生的废气,包括装卸无组织散发粉尘、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和船舶燃油废气。装卸无组织散发粉尘经洒水处理,道路扬尘采取湿式除尘、防尘网处理,可以减少废气影响。
②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港区内到港船舶固废、港区与航道管理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污泥等。船舶固废接收收集后由环卫统一处理,少量含油维修废弃物船舶垃圾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陆域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③环境噪声: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港区的装卸机械噪声、港区内车辆和航道内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在航道两侧种植隔声绿化林带,在靠近集中居住区及学校的航道岸边设置船舶低速航行标准,降低船舶噪声。在靠近学校、居民区等环境噪声保护目标的航段上、下游岸边设置禁止鸣笛标志。港区噪声通过减震、发动机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港区噪声影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拟选航道附近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选择从环保角度合理。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简本方式
可向新蔡县交通运输局或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电话或发邮件索取。
(2)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9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蔡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3503967506
邮政编码:463500
通讯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民路中段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16
传真:025-85287043
电子邮箱:370234935 @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政编码:210042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