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程 昊)“广大农民群众,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将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公安机关留滞、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平桥区胡店乡有线电视循环播放焚烧秸秆的流动字幕。
随着“三秋”生产临近,胡店乡强力推进秸秆禁烧。该乡组织18支驻村巡查工作队和3支流动巡查队,对全乡各村进行不间断巡查。对全乡152个农机手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收割机不装粉碎机不得下田,秸秆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厘米。鼓励群众购买相关农机,除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外,还可享受政府30%购机补贴。通过秸秆还田、青贮、沤肥、制沼、氧化饲料、食用菌栽培等办法,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