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世保出示汪某的证件及欠条

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周 涛 记者 李亚云)“房子租给他两年,我没少帮他忙,没想到他竟然做出这样的事……”8月11日上午,家住平桥区胡店乡的村民任世保找到记者,诉说了自己的苦恼。任世保说,租住自己家房子的一位湖北籍包工头汪某,今年1月留下一纸1.5万余元的欠条后,便再也不见其踪影,家里如今还放着一摞被汪某抛弃的随身物品。

欠租房费万余元,房客说走就走

“把房子租给他那段时间,我们那附近的人想租房子做生意我都没出租,就是想着出门在外的人更不容易……”上午9时许,任世保面向记者,语气显得有些激动。

记者了解到,任世保家有一处住房在胡店街上,底下三间、楼上两间。2013年10月,任世保以楼下900元/月、楼上4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来自湖北的某建筑公司包工头汪某一家。

“这两年,我都不知道拿给他多少米啊菜啊什么的,隔三岔五、逢年过节的,我还总是邀请他一家人来我家玩。”回忆起汪某租住房子期间的情景,任世保告诉记者,“有一次,他的孩子离家出走了,我连夜帮他在各个路口和商店调取监控帮他找小孩儿……”

任世保说,自汪某入住以来,他很少找汪某要房租,去年年底去要了一次,汪某说自己没钱,并表示打个欠条,等自己带着老婆孩子回趟老家过年,年后拿了工钱把钱还上。任世保没多想,便答应了。“可后来就联系不上他了。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做,我对他可没得说。”任世保说起这件事,一边叹气一边摇头。

房客留线索,房东多次寻找无果

随后,任世保从手中的文件袋里拿出一张落款名为汪××的欠条,以及汪某遗弃的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和几张纸质材料。记者看到,欠条共有两个,分别涉及自2013年10月至2015年1月的房租费1.27万元及农民工10天的吃饭费用2650元,时间分别为2015年1月3日和2015年1月20日;汪某的身份证及驾驶证信息显示其籍贯为湖北武穴,行车证信息显示其住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据说他当时车是在内蒙古买的。”任世保告诉记者。

任世保向记者介绍,在联系不上汪某后,他几次托人去汪某家中找人,可每次去了身份证信息上显示的地点,汪某家都是“门前一把锁”。无奈之下,他辗转找到汪某的姐姐,可对方表示,汪某根本就没回湖北,具体去哪了自己也不清楚。“其实,今年年初我曾联系到他一次,他表示过两天从湖北到信阳工作时,一并把钱给我,可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律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会丧失胜诉权

汪某欠钱不还闹“失踪”,拖欠的房租究竟如何追回?面对任世保的苦恼,记者咨询了我市某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张国权。张律师解答说,任世保持有汪某的欠条,这种情形属于债务纠纷,任世保应该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任世保超过了诉讼时效,将会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