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不久的玉林狗肉节,一反去年的紧张气氛,在平和中度过。尽管吃狗肉这一颇受争议的行为仍将会长时间存在,但大大缓和的氛围让原本对立的吃狗肉者和爱狗者感受到了更多不一样的东西,在相互理解和尊重逐渐建立的过程中,双方关于狗肉节的共识也正在形成。那么,时光退回到宋代,举办狗肉节又会有什么样的代价呢?

“食狗禁令”

北宋崇宁年间,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话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

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但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

然而,“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因为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食狗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井间也不乏吃狗肉之人,屠狗还是一门正当的营生。现在朝廷突然禁止食狗,不但妨碍了市民的口腹之欲,也侵犯了经营狗肉的饮食店的利益。所以当时的舆论都反对“食狗禁令”。

京师的太学生带头抗议,在众人面前发表宣言:“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这段话翻译过来,是说宋徽宗事事以继承父皇宋神宗的志业相标榜,神宗皇帝生于戊子年,属鼠,但从未听说当年禁止民间养猫。当今天子,为什么不学习神宗的宽容大度?

坊间也议论纷纷。有人说,狗在五行中,自有其位置,守夜、打猎,或者被食用,都是狗的“本分”,“今以忌器谀言,使之贵重若此”,恐怕要带来说不尽的麻烦啊,“其忧有不可胜言者矣”。

我们现在未必赞同宋人的看法,但放在当时的历史情景中,宋人也有他们的道理,毕竟对于宋代的多数人来说,狗并不是宠物,还不是伴侣型动物。另一种动物,猫,在宋代倒是普遍被当成宠物饲养,所以我们极少听说宋人吃猫肉,猫肉成了饮食禁忌。

总之,由于禁止屠狗的禁令不得人心,所以实行不到几年,便不了了之。南宋未闻再有禁止屠狗之事。

上流社会不流行

虽然宋朝人反对立法禁食狗肉,不过在宋代的上流社会,并不流行食用狗肉——这一点跟先秦与两汉时期完全不同。在宋人笔下,汴京与临安的饮食店与肉铺子非常之繁多,但基本上卖的都是猪肉、羊肉,狗肉店不能说没有,却难得一见。有人统计过《东京梦华录》提到的所有肉类食品,发现羊肉的比例为36%,猪肉的比例是12%,鸡肉等禽类肉食为11%,鱼贝类为15%,完全没有出现狗肉。

许多宋朝士大夫甚至以食狗肉为耻。苏东坡是北宋出了名的美食家,他被贬谪黄州时,看到“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便发明了红烧肉这道美食。苏东坡尽管嗜肉,却不吃狗肉。

宋神宗熙宁年间,苏轼在徐州任太守,看到地方政府的公宴上常有狗肉这道菜,觉得不可理解,质问为什么要屠狗设宴。司法官员告诉他:“法律并不禁止杀狗。”苏轼又问道:“公宴用狗肉,合乎礼制吗?”司法官员说:“合乎礼制。”并引述《礼记·乡饮酒》的一句话来说明:“烹狗于东方,乃不禁。”

苏轼反驳道:“荒谬!《礼记》也说:‘宾客之牛角尺。’(意为,接待宾客所用的牛角尺把长)难道就不应该禁止屠牛?”我们知道,中原农耕王朝,一直都有严禁屠杀耕牛的禁令。这在农耕时代是非常合理的。

苏轼又引用孔子埋狗的典故:“仲尼之畜狗死,使子贡埋之,曰:‘吾闻之也,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孔夫子养的狗死了,叫子贡去埋葬,说道:“我听闻,旧的车帷子不要丢弃,可用来埋掩死去的马;旧的车盖也不要丢掉,可用来埋掩死去的狗。”苏轼体会到孔子的仁爱精神,认为家养的狗死了,“犹当埋,不忍食其肉,况可得而杀乎?”可见苏轼是反对杀狗的,因为他觉得狗与人类关系亲密,杀之心有不忍。

不过没有材料显示苏轼在徐州发过“屠狗禁令”,想来苏轼只是反对在举行公宴乡饮时宰杀家犬,并不干涉民间是否食用狗肉。

“狗肉不上席”

实际上,在宋代士大夫家庭的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宋人认为,狗肉属于贱品,不可登大雅之堂。

宋人还常常将屠狗食狗的习惯跟黑社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如宋人记载说,宣城县境内,“十里间有聚落,皆亡赖恶子及不逞宗室啸集,屠牛杀狗,酿私酒,铸毛钱,造楮币,凡违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这些不法之徒啸聚在一处,屠牛杀狗,酿造私酒,伪造假钞,干的都是违禁的事情。宰杀牛狗吃其肉,成了黑社会生活方式的标志之一。仿佛不宰条狗来吃,不足以彰显他们的叛逆精神。

回顾宋朝人处理食狗问题的得失,我觉得有三点启示是值得记取的:在一个并未形成食狗禁忌习俗的社会,政府如果立法禁止民间食用狗肉,将是一种冒失的政策行为;政府可以禁止在公宴上食用狗肉,因为官员应当接受比平民更加严格的礼制约束;上流社会应该自觉带头不吃狗肉,重建“狗肉不上席”的“舌尖上的价值”。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