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用于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学前教育,在偏远农村地区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等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展,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等幼儿资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