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卢小龙 杨 柳)近日,我市对住宅小区(社区)的二次供水价格监管情况出台规定。

记者了解到,按照《河南省政府定价目录》的规定,城市自来水价格的制定(调整)权限属省发改委。目前,省发改委制定的各城市自来水价格均为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价格。对未实行直接抄表到户的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即二次供水),按照阶梯水价的第一阶梯价格由物业服务公司代收。

对于我市来说,住宅小区(社区)的二次供水价格,由于各小区所处地理位置、楼层高低、小区规模、业主入住率及二次供水设备质量等情况的不同,其价格差异较大,因此不能统一价格。为此,我市对住宅小区(社区)的二次供水价格采取由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小区的实际据实分摊因二次供水而产生的直接电费、供水设施修理(维护)费,其他无关费用不得分摊(分摊费用应在价外单列)的监管方式。市物价部门还明确规定,分摊费用应本着不得盈利的原则并定期向业主公示后收取,必须做到让业主明白消费。对于那些违规收费的住宅小区(社区)物业,小区居民可以拨打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来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