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一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似乎是“披着神秘的面纱”,但如何保障减刑、假释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却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昨日上午,为直面社会关注,积极回应群众呼声,优化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环境,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去年一年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信阳中院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014年以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943件。其中,开庭审理520件520人,书面审理423件423人。

同时,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的“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标准,从严控制。2014年以来,我市辖区两所监狱——河南省信阳监狱和信阳市监狱,均未呈报“三类罪犯”假释案件。共审理“三类罪犯”的减刑案件67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52件、涉黑案件15件,共裁定不予减刑案件9件,实现了对“三类罪犯”从严控制、从严减刑的目的。

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判工作,我市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最大限度地实行审判公开,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而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不仅对拟减刑人员信息进行裁前狱内公式和网上公示,对减刑案件狱内外公开开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示,还邀请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做到阳光司法,依法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