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黄 涛 黄 亚)7月24日下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上诉人马梦林与原审第三人杨广琴行政处罚一案。

本案中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信阳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第一例。这体现了依法治国进程中政法机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遵法、守法、用法、从而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贯彻落实。

本次开庭,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庭审过程进行网络视频、微博双直播。省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信阳中院官方微博@信阳法院,以及所辖10个县区法院官方微博全程同步关注、转发。该庭审直播持续了2个小时,共发布微博24条,配图近30张,总浏览量50余万次,微博转发评论有4600多条。庭后仍有不少群众持续关注庭审直播情况,对微博直播庭审方式给予点赞。双直播的形式增强了司法公开,普及了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便于听取更多群众的意见,增强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互动。

据悉,法院院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在信阳两级法院已成常态。2014年1月2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该案的成功审理,受到了中纪委、最高法院等领导机关的肯定。法院领导带头审案,并在信阳两级法院推广,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了审判质量,也增加了法院的亲和力,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切实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