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罪,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

“在律所方面确实有违法之处,这是毋庸置疑的;在具体行为中确实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错误是相当严重的。”

犯罪嫌疑人、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认罪忏悔。

近日,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9名律师和刘四新、吴淦、翟岩民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庭内扰序庭外滋事 周世锋等人涉嫌严重犯罪

“锋锐律所文有刘四新,武有‘屠夫’吴淦,还有王宇、王全璋等一批‘战将’。他们在庭内罔顾法律事实,不遵守法庭纪律;在庭外,不管大案小案、大事小事,总能闹出动静。”

——犯罪嫌疑人、锋锐律所实习律师 谢远东

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把一些普通案件炒成热点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成政治案件,最好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多名犯罪嫌疑人证实,锋锐律所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名气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而代理所有这些案件必须经过周世锋同意,否则无法开具介绍信。事实上,周世锋对这些做法的后果十分清楚,还提醒“随时会进去,要注意安全”。

今年1月,受周世锋派遣,谢远东前往云南大理代理一起案件。为他同行“助阵”的,还有该所行政助理、网名为“超级低俗屠夫”的吴淦。

“当时我就知道吴淦去了肯定要闹事。”谢远东说,他们去大理之前已分好工,两人各干各的。吴淦制造影响给法院施压,让谢远东在代理案件时获得便利。

据介绍,吴淦等人开着一辆车在法院门口不停兜圈,法院保安被迫让其车辆进入,吴淦等人又开着车在法院院内来回转,并高喊着法院院长的名字。

吴淦就此向周世锋作了汇报,周世锋赞许“很好”。

在锋锐律所代理的多起案件中,吴淦均参与了炒作。他一方面在法庭外打横幅、拉标语、高声叫骂,制造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在网上发动网民“人肉搜索”主审法官或有关领导,发布举报、投诉的帖子进行“围剿”。

“律师干律师的,屠夫干屠夫的,这样配合才好。”周世锋供述,“尽管吴淦不是律师,但能起到律师不能起的作用。屠夫名气大,他是邓玉娇案件的操盘手,一听吴淦来了,相关单位就会重视。”

与庭外的“闹”相比,锋锐律所少数律师在法庭内的“闹”也毫不逊色——

2015年4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

法院视频资料显示,庭审刚一开始,几名辩护人就高声叫喊起来。审判长多次要求遵守法庭纪律,但这几名辩护人根本不听,反而无理要求合议庭人员全体回避。他们不顾审判长、法警劝阻,继续大吵大闹,并公然辱骂包括审判长、法警在内的法院工作人员。其中的领头者正是锋锐律所的女律师王宇。她走出辩护席、带头叫骂,指着法警的鼻子大骂其是流氓、禽兽,将庄严的法庭变成了骂人、撒泼之地,使得庭审无法进行下去。

“这个案件已经开庭审理4次了。此前的三次庭审都是这样,辩护人、被告人和家属互相配合、扰乱法庭,闹得不可开交。”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焦玉玲说。

扬名获利各有所图 勾连“推手”“访民”形成利益链

“锋锐律所还年轻,2012年才转成合伙所,和有影响的所没法比,我想搞几个大案尽快出名,一出名就挣钱去。”

——犯罪嫌疑人、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世锋

为了尽快“扬名立万”,周世锋选用律师不看水平、先看“名气”。周世锋说,“我有两方面考虑,第一是想出名,提高所里的知名度,我就放任他们去做了;第二个是有重大疑难案件,让他们制造点影响,容易引起关注。”

如今,周世锋深感后悔:“我纵容和鼓励了他们在代理案件中的违法行为,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大的隐患,我作为所里的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周世锋专门动员曾经在国家机关工作的黄力群提前退休、加入律所,周世锋说,“他是体制内的干部,有强大的影响力,有资源可以为我所用”。

对于被判过刑坐过牢、以“死磕”著称的女律师王宇,“她在律师行业有名气,尽管名气靠死磕、炒作来的,但是一说起王宇没有不知道的。这样无形中就把锋锐律所和我的知名度抬上去了。如果锋锐律所有大的疑难案件,让她介入炒作,效果很好。”周世锋说。

又如招聘曾是某中央媒体记者的谢远东,周世锋说,“谢远东来了后,我介绍这是某中央媒体的在编记者,辞职到我这当实习律师,他很谦卑的说是主任助理,我的形象一下就树立起来了,锋锐律所的影响力就扩大了。”

在周世锋意图招纳的人员中,还包括经常带领“访民”赴各地“围观”“声援”热点案事件的翟岩民。“我没有学过法,也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周世锋看中的应该是我背后的那些‘访民’资源。”翟岩民供述。

据介绍,周世锋、王宇、王全璋等律师炒作案件有其固定模式,先由吴淦等人在网上炒作案件,一些网络大V推波助澜,等事件被炒热后,再以声援律师的名义募捐,作为组织“访民”到多起热点案事件现场“声援”造势的经费。

然而,据多位犯罪嫌疑人供述,利用各地群众的善心募集而来的“善款”,也是一笔不清不楚的糊涂账,甚至成为一些人的生财之道。

翟岩民供述,每起热点事件的募捐中,表面上都设有“协调人、持卡人、监督人”。事实上,这些募捐资金使用混乱,很多流入个人腰包。

刘四新供述,去年他与吴淦等人参与炒作黑龙江一起热点事件,并在网上发起募捐。“当时募捐资金有十几万元,我虽然挂名监督人,但从来没看过账目,也不知道剩余的钱款去向。”刘四新说。

另据介绍,锋锐律所少数律师常以“无偿代理”“公益代理”的名义参与敏感、热点事件,实则在网上召集募捐。例如,王宇声称无偿代理江苏范木根案,实际上吴淦等人在网上发起募捐作为代理费。这样一来,律师名利双收。王宇、吴淦等人还煽动数百名网民到法院门前围观。一些访民在现场因扰序被拘后,一些律师再以给这些访民做代理为名炒作,持续形成舆论热点,升级为境内外关注的热点事件。

多名涉及此案的“访民”表示,他们之所以跑到各地参与这么多热点事件的“围观”,就是有钱才过去的,现在知道被利用了,感到十分后悔。

践踏法律损害法治 把当事人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更应当有意识地、自觉地维护法律秩序,做法律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法律秩序的破坏者。”

——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

连日来,多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刻反思,认为自己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法律实施,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扬名获利和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少数律师甚至不惜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锋锐律所代理了鄂尔多斯一起涉及商标犯罪的案件。多名律师讨论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讲,该案最多可以提出轻罪辩护。但周世锋为了能代理这个案件,却提出做无罪辩护,并许诺如果不能把一半的犯罪嫌疑人“放”出来,就退回100万元的代理费。代理过程中,周世锋等人采取了抹黑主审法官、大闹法庭、网络炒作等惯用手法,没想到法院仍然依法判决全部被告人有罪。

“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周世锋至今也没有退还代理费。”该所一同出庭的另一位律师透露,周世锋还对没有与法庭对着干、没有大闹法庭、没有支持他观点的同案律师破口大骂。

“他们炒作每一个敏感事件,就是希望把事件炒大,炒大到老百姓上街,最后发生官民冲突,造成流血事件,最好国际社会介入。”翟岩民说,事件炒得越大,对他们律师越有利,他们可以提高代理案件的标的,并借此出名、引起国际社会关注。至于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他们并不在乎。

“糊弄、欺骗当事人,或为了钱、为了名,把一些普通案件炒作成热点案件、把一些敏感案件炒作成政治案件。我认为这是没有出路的,迟早会被当事人、老百姓看穿的。”犯罪嫌疑人、与翟岩民共同组织“访民”去山东潍坊“声援”的律师刘建军说。

曾经在周世锋的授意下炒作案件、干扰司法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如今深表悔意——

“我们的行为不是正常的律师执业途径。不管是从事法律业务还是做一个公民,不管遇到出现什么问题,都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解决。”刘四新说。“一味地蛮干、‘死磕’,不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反而会成为依法治国的杂音和消极不利因素,还会被境外恶意利用。”

“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哪怕有轻微的违法,也会影响到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任。”王进喜认为,“律师的言论不能够损害公平审判。因为这涉及案件当事人的利益,涉及公众对案件的认知,涉及是否会影响法院判决,在国外是受到严格规制的。”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