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二、什么人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您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还是务工人员,都是领事保护的对象。
三、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权利。
四、正在办理移民者,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正在办理移民手续者,在手续完结、国籍变更之前仍是中国公民,属于领事保护的对象。
五、中国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请求领事保护?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所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公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已经自行采取必要措施仍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即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请求领事保护。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