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吴迎燕)近日,潢川县地税局分析目前辖区内民办非企业教育机构税收征管的难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区域税源结构特点,强化民办非企业教育机构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增长。截至6月25日,该局共入库民办非企业教育机构各项税收13.9万元,同比增长76.1%,增收6.62万元。

该局对辖区内民办非企业教育机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一律实行备案手续,严把减免税审核认定关;对账务不健全或无账可查的严格实行核定征收;对凡经批准和未批准而从事教育劳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税务部门日常管理。

对非学历教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征收营业税;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取得的收入,未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的,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教育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