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仍未修缮
破损车辆

信阳消息(记者 李亚云)6月4日,本报城事版以《中都沁园小区一停车位塌陷成深坑 桑塔纳被“吞下”了》为题,报道了中都沁园小区内因停车位塌陷,一辆轿车“栽”入坑中的事情。

3日凌晨,该小区12号楼前因化粪池破裂,停车位塌陷,导致何女士的一辆桑塔纳3000坠入深坑,车头两侧严重变形破损,前方挡风玻璃破裂。

事发后,车主与小区物业开始协商赔偿事宜。但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直至昨日,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受伤”车辆未维修,该处停车位也不能正常使用。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中都沁园小区看到,沾满泥土的桑塔纳3000仍然停在塌陷的停车位不远处。原本塌陷的停车位已经被填埋,附近又挖出了一个深坑。

“物业公司现在不管了。”车主何女士称,6天过去了,物业公司仍旧不接受她提出的解决方案,“赔偿方面我们可以再商量,但物业那边现在没人出面解决这个事情。”

据了解,事发后物业公司表示愿意支付修车的费用,但被何女士拒绝。她向物业公司提出向其支付汽车修理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6万元的解决方案。

“这样的要求我们难以接受。”佳宜居物业公司的蒲姓经理说,停车位塌陷后,物业公司非常重视,一方面积极配合何女士吊起车辆、商谈赔偿事宜,另一方面争取时间,尽快修复坍塌的停车位。

“何女士的要求前后不一,我们很难达成一致。”据蒲经理介绍,3日上午何女士要求给其修车,否则不让吊起她的车,物业公司答应了这个要求。但是在车辆被吊起来之后,何女士又提出不修车,要求赔偿6万元现金,物业公司拒绝了何女士的要求。随后,何女士一亲戚与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商量,要求赔偿3万元,再次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这辆桑塔纳3000如果去二手车市场估价,估计整车也不值这么多钱。”蒲经理说。

“我们愿意支付车辆维修的费用,包括维修期间耽误何女士用车,我们也可按照市场上租车的费用给她相应的补偿。现在因为赔偿难以达成一致,我们的施工也遭到何女士的阻止,新的化粪池装不下去,停车位也不能修缮,我们也很为难。”蒲经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