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回顾从黑龙江省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纵火案、湖南省双峰县养老院恶性杀人事件,到此次鲁山县康乐园火灾,频频发生在养老院的惨剧,折射基层养老安全之痛。

来自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大约有2.12亿,其中15%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5%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

专家和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在各类社会资本纷至沓来的同时,当前社会化养老存在的“短板”已成为养老安全难以承受之重。

安全隐患风险重重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绝非少数。

“事实上,有许多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为节约成本,根本做不到消防达标。”西部某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民办养老院往往在前期投入阶段就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无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甚至存在偷工减料,以假乱真的情况。而面对养老事业的旺盛需求,地方监管审批部门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护工管理配套不足

今年3月,发生在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的民办养老机构六旬护工砸死8名失能老人事件,即暴露出民办养老院护工管理的隐患。

河南省延津县一家敬老院包括院长在内的6名服务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没有专业的护理技能,洗衣、做饭、喂饭、端尿、打扫卫生,几乎24小时都在院里忙活,每个月却只有800多元工资,很难吸引人、留住人。

记者了解到,当前护工群体主要构成为进城务工人员,专业度不足。而我国护工专业也仅开设三五年时间,面临招生困难、师资不足、教材缺失、认可度低等问题。为此,护理人员培训成为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自选动作”。

养老服务法规缺位

当前人们法律意识逐渐提升,但养老行业专门的法律法规却迟迟未见“音讯”,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只是养老院自行拟定,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法律依据。

养老院多是风险高发群体,出险率极高,但当前涉及养老机构纠纷多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缺乏明确法律支持,导致现实中因养老服务发生的纠纷往往因参考法规的不同而结果悬殊。

为了应对法律依据模糊的现状,有些养老院聘请了法律顾问,针对老人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规程,规范员工行为,但大部分民办养老院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相关经费,一旦出现问题,养老机构甚至直接被拖垮。(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