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杨长喜)5月21日,本报A3版《昨夜今晨》栏目报道了浉河勤务大队民警在20日夜查酒驾,执法中遭遇司机弃车逃跑的事情。昨日,记者从浉河勤务大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已对这名司机作出了扣4分、罚款400元的处理。
罚款400元 涉事司机被扣4分
25日,记者从浉河勤务大队了解到,当天驾驶这辆车的正是车主汪某。民警顾祖东告诉记者,5月21日下午,车主汪某前往浉河勤务大队接受相应处理。在询问调查中,汪某称,当时只是未带证件,因害怕被查就选择弃车逃跑。“虽然理由不足以让人信服,但由于当时逃跑,证据链已经断了,只能按照不配合执法和未带证件处理。”
司机不配合,交警部门就没有办法了吗?浉河勤务大队大队长巴建东表示,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是有一定准备的,司机不开车门,交警会找专门负责开锁的人配合交警执法,但事发当晚,开锁的人还未到,涉事司机就跑了,给交警执法带来了影响。
据了解,浉河勤务大队对车主汪某的行为进行了处理:不配合执法,扣3分、罚款200元;不带证件,扣1分、罚款200元;累计扣4分、罚款400元。
交警夜查酒驾 司机弃车而逃
20日晚上,按照工作安排,浉河勤务大队开展了夜查酒驾的行动。在行动中,东风路口中队的民警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豫SC0058”的奥迪A6L正在靠边停靠。民警对这辆车进行例行检查时,这名司机拒不下车。随后,民警叫来了拖车,准备连人带车拖往停车场。在拖车等候红灯的间隙,这名司机趁机跳车逃跑。经查,这辆车为私家车,车主为汪某,自2013年8月以来,共有5个违法记录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