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徐杰)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一上班,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等就来到中院立案大厅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就如何保障该制度有效实施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要求工作人员学习好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据该院立案一庭庭长蔡红莉

介绍,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与立案审查制相比,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也使当事人立案更加快捷简便。

当事人殷某诉河南某公司等四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全,当场登记

立案。从接收材料到出具预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和诉讼材料接收清单,整个过程仅十分钟。“这种立案登记制度与以往相比,让我感受到了更加高效、便捷,经过一系列程序,我的案件现在已经成功立案了。”该案原告的委托人吕律师在成功立案后,满意地向记者表示。

据统计,信阳两级法院仅当日上午就登记案件194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4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