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幼儿园大门

信阳消息(记者 金培满)6岁男童放学回家途中,竟遭所乘坐的校车碾轧致死。事情发生在4月30日下午,孩子为平桥区长台关乡格林斯双语幼儿园学生。昨日下午,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目前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已私下达成赔偿协议,而对于园方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还未给予认定。

事件回放:孩子捡鞋遭不幸

事发当日下午5时左右,格林斯双语幼儿园的校车正常接送孩子放学,行进到杨庙村时,一樊姓6岁男童下车后,鞋子掉了,在车旁捡鞋子时, 校车启动,孩子遭碾轧身亡。

事故发生后,有人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肇事的校车司机随即被市交警三大队控制。

记者了解到,格林斯双语幼儿园由当地一位老板投建,现有学生800多名。

进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格林斯双语幼儿园。此时,幼儿园大门紧锁。穿过铁门向园内望去,整个园区有几十亩地,操场上停有七八辆校车。看门的是一位50多岁的女性,看有陌生人靠近,立即过来阻止。记者表示,需要找园长了解些情况,她则表示不认识园长, 并让记者走远点不要再来了。

记者随后来到长台关乡政府党政办。党政办工作人员表示对该事件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要想了解详细情况,去格林斯双语幼儿园的主管部门平桥区长台关乡中心学校。

据长台关乡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陈亮介绍,目前格林斯双语幼儿园已与受害孩子家长基本上达成赔偿协议。陈副校长还表示,该幼儿园具有正规的办学资质,该幼儿园校车司机也是有证上岗,不存在违规情况。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幼儿园园长官道辉,对方称在开车,不方便回答记者的问题,并表示之后联系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接到官道辉的电话。

市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张新发告诉记者,幼儿园校车碾轧6岁男童事故的经过及处理意见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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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我们必须把校园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始终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贯彻落实政策,进一步规范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制度,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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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学校管理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