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卢小龙 杨柳)本报3月12日刊发了中乐江南名都小区交房延期、手续不全、顶层漏水等问题的报道,在3月12日的答辩会上,中乐江南名都的负责人表示会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解决。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业主们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4月14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中乐江南名都实地走访。

还没到中乐江南名都售楼部,老远就看见楼盘的外墙上依然是真石漆,几名工人拉着装有水泥、沙子的小车往小区里运送。走进小区记者看到一些家具、装修公司的人员站在广告牌前向过往的人员推销产品。

记者首先来到2号楼了解两户门碰门问题是否得到解决。2号楼一位正在装修的业主告诉记者:“半个月前我家开始装修时就向物业反映过要把门碰门的问题赶紧解决。我们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很多业主都认同,开发商也说等我们开始装修的时候解决,可是到现在还没见动静。现在我家因为改门的工程实施不了,装修都没法进行了!”同住在2号楼的另一位业主说,开发商给业主改换入户门时让他们先签协议,可是协议上写明是因个人原因对入户门进行改造。“明明是当初设计得不合理现在又说是我们的原因需要改,真是一点道理都不讲了。”

采访中,业主们还告诉记者,业主如果要装修必须得用物业指定的厂家的水泥和沙子。要不就得把水泥和沙子倒在小区外面,由工人装入袋子再用小车运进小区。“为了赚点钱,就这样折腾我们。”说起这件事,在场的业主都很气愤,纷纷向记者诉说物业管理上的其他“乱象”:“我们装修时还要交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也不知道合法不合法。”“我们拉沙子水泥进小区还得给门卫送烟,差一点的还不要。”“开始装修前我们就交了500元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可是前几天物业又让我们交建筑垃圾清运费,不交钱不让倒垃圾。我给了100元钱物业马上就不管了,也没给我开收据。”这些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业主感到心里很堵。

记者问及“违约赔偿”问题时,业主李红(化名)告诉记者,开发商仅免了一年的物业费当作赔偿。对这样的赔偿标准业主是否满意?李红说:“本来就是开发商违约,还让我们耽误了那么多时间,结果仅免了一年的物业费,我们肯定不满意。可是不满意又能怎么样呢?我家的都是小问题就忍了,得过且过吧!”

关于“顶层房屋漏水”问题,因业主张启水不在信阳,记者电话采访了他。他说,开发商给出的补偿意见是修理房屋并赔偿5万元。对此他坚决不同意。他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旧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矛盾又出现了。对此开发商持何种态度?记者采访了中乐江南名都的法人代表董学礼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周军。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董学礼说,违约赔偿标准是得到大多数业主认可的,公司就会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赔付。门碰门问题工程部已经开始解决,现在已经解决了3户。因人力不足,其他业主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对“顶层房屋漏水”问题,董学礼表示,张启水的要求过高,超出了公司的底线,双方实在协商不了就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对于物业方面出现的问题,周军说,非指定商家的水泥沙子不能用汽车运进小区现象不存在。为了保持小区的整洁,物业要求所有的沙子水泥都卸在小区外再用小车推进来,并在上面覆盖塑料布防止撒落。至于收钱不开收据现象,他认为不可能存在,唯一的可能就是物业工作人员没能及时把收据送到业主手中,他会立即核查。关于门卫索要好处现象因未接到业主投诉,他不了解情况,相信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但不敢保证肯定没有,周军表示,希望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后记下违反规定的物业人员再向他反映,他一定会严肃处理。

随后在周军的带领下,记者看到2号楼有3户业主的入户门确实得到改造。在物业公司,周军向记者出示了业主与物业签订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上显示“业主因个人原因需要对进户门现有安装位置进行移位、改造”,并提出了3种方案。“情况说明”最下方还有一段文字“本业主承诺不再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追究中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责任,并且无条件接房。”2号楼的44户业主已有4位在“情况说明”上签字,剩下40位业主尚未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