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央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落后的祭扫习俗。

二、注意防火,禁止在陵园墓区和林区内焚烧冥币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已携带烟花爆竹的,应往指定点销毁。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自觉服从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指挥,注意人身安全。由于前往墓区祭祀车辆多,人流量大,山路崎岖陡峭,为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车辆要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管理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四、市区合法经营性公墓为:贤山公墓、红山公墓、金山陵园、黑马石公墓。为认真开展好殡葬系统“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信阳市殡葬管理所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我市各殡仪馆和公墓的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举报投诉电话:13937669459

信阳市殡葬管理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