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熟悉交通法规的人都知道,套牌是一种违法行为,处罚车辆套牌行为也并不是只针对汽车。另外,就算是自家的牌照,相互套牌混用,也违法。3月23日,浉河勤务大队的交警在执勤中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3月23日上午,浉河勤务大队东风路口中队的交警在例行检查中,拦下了一辆两轮摩托车。检查发现,驾驶人田某虽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但只带了副本。执勤交警随后通过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该车车辆信息发现,该车存在车辆与牌号不符的情况。该号牌本该对应的车辆是三轮货运摩托车,但出现在了该两轮摩托车上。也就是说,该车存在套牌的违法行为。
交警随后与田某讲明了其违法行为和对应的处罚,但田某不仅不配合,反而在交警面前发起了脾气,将身份证等物件扔向交警。田某声称,那辆三轮摩托车也是自己的车,自己只不过是将其车牌照从那辆车挪到了这辆车,又没有使用其他人的号牌,更没有将号牌给别人使用,怎么就违法了?民警随后向其解释了有关法律规定和田某应该如何做才能继续使用该号牌。但田某仍旧愤愤不平。最后,交警给田某下达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