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山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明确了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包括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其中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8368.23平方千米,严重超采区面积2064.94平方千米。浅层地下水限采区面积9373.8平方千米,禁采区面积1059.4平方千米。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