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6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将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

意见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设“四步走”时间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通报说,《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设定了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到2015年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二是到2016年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三是到2017年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四是到2018年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含五大核心内容

李少平表示,《意见》有五大核心内容。

●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机构设置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管理体制上,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推动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法官统一由省级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地方法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的机制,探索实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的相对分离,从体制上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机制上,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首次提出建立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信息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

●改革法院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措施包括: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健全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把法官从大量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建立法官员额制度,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同时要求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确保优秀法官留在审判一线。改革法官选任制度,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法官遴选委员会,实现法官遴选机制与法定任免机制的有效衔接。

●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进一步推动司法权科学运行。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据《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