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担心,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查询某个人名下房产信息会非常容易,甚至造成信息泄露。

对此,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不动产登记局将保护被查询人隐私。根据“暂行条例”,“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河南某企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同君说,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去查询登记资料。

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现在查询房产信息,主要输入该房产地址等信息,即可查到房屋产权情况、抵押状况等。所谓“以人查房”,即输入某人姓名后查出某人名下有几套房,还没有实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社说:“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而‘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