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理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关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简称《标准》)等有关规定,日前,决定将浉河宾馆等100个单位确定(调整)为市属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试行)和市公安局《信阳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一级重点单位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监督管理,二级重点单位由所属辖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监督管理,三级重点单位由所属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进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迅速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认真落实检查和抽查频次,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失控漏管。同时要求各县公安局、区分局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原则,结合消防监督管理实际,及时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黄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