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童张俊炀

前不久,息县谯楼广场附近居民向政府反映广场舞噪音污染严重,要求政府禁止广场舞。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息县政府一度以治理环境噪音污染为切入口,禁止人们在谯楼广场跳舞。禁舞后的大爷大妈们不乐意了。

反复了几次,禁止之事只好作罢。每天早晚,大爷大妈们欢乐起舞,“小苹果”、“伤不起”不绝于耳。一边周围居民商户颇多怨言。

不独息县,全国各地不时见诸报道,大爷大妈们乐在广场舞间,周围的民众烦恼不已,有的地方甚至还发生了过激行为。这是一个需要求解的社会问题。

对大爷大妈们来说,跳舞是她们健身娱乐的途径,在公共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下,广场是她们唯一的选择。而对住户来说,每天早晚高分贝的噪音是无法忍受的。其实双方的需求都是合理的,而当合理的需求遭遇贫瘠的公共资源时,矛盾和冲突就来了。

广场舞扰民的根结在于公共活动场地的缺乏,如果不解决场地问题,罚款条例再严厉也只是隔靴搔痒。

换一种思路,大爷大妈们只顾自己娱乐,不顾别人的感受值得反思,居民们采取激烈的方式激化矛盾也不可取。你的音量小一点、时间短一点,我的窗户关紧点,多点体谅,事情一样会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