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王长江 张 倩)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淮滨县公安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检查,经过民警认真仔细地巡查,成功查获两起非法运输、贩卖烟花爆竹案件。

2月2日11时,淮滨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民警在台头乡台头村巡逻时,发现一家名为“中州烟花炮竹”的店。该店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但店内却储存大量的烟花爆竹,民警遂将店主张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调查,其店内的烟花爆竹系由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非法从该县马集镇炮库运输到店内的,经民警清查共运输烟花139件,鞭炮49件。

2月2日13时,淮滨县公安局马集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马集镇刘大元村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徐某某驾驶车牌为皖N25XX的厢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206件,民警遂将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询问。经调查,违法行为人徐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淮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徐某某分别行政拘留十日、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