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购买商品房后为什么迟迟拿不到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时明明选择的是“五证”齐全的楼盘,可是为何办不了证?难道选择“五证”齐全的房屋也有风险吗?

针对张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据工作人员介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仅有这些手续还是不够的,在实践当中,部分开发商在将商品房预售给购房人后迟迟不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即俗称的“大证”,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小证”。

“所谓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是因合法建造房屋而申请的登记,是对业已存在的房屋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同时也是办理其他房屋登记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可见,没有初始登记其他登记就无从办理。”石家庄房屋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等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已竣工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其他必要材料。

据了解,造成开发商未申请初始登记或无法办理初始登记的原因有很多,如没有按照规划进行施工建设、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等。

最后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开发企业应在房屋竣工后,及时办理“大证”,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购房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为购房人办理“小证”。 (胡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