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的民事赔偿部分2月4日上午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受害女孩周岩起诉要求致其毁容的陶某某及陶某某父母赔偿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周岩全程参加庭审。

2011年9月17日,合肥16岁高中女生周岩因在与同学陶某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在家中被陶某泼汽油并纵火烧成重伤,致严重残疾。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2012年7月,周岩及其父亲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于日前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与2012年周岩提出的第一份民事起诉状相比,该申请将诉讼的赔偿金额则由1168574.48元变更为3676513.12元,伤情鉴定不变。

周岩代理律师李智贤告诉记者,2012年3月至今,周岩已经接受了3次司法鉴定,鉴定认为周岩身体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此外鉴定部门还对周岩在北京治疗期间已经发生的治疗方案和费用,以及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

周岩家人表示,此次变更的依据是根据周岩治疗费用的不断增加和陶家人不积极的态度,决定进行赔偿诉讼变更。申请书显示,赔偿涉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项目。

据介绍,周岩从2012年3月开始进入北京一家整形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已经接受了10多次手术,对身体上疤痕进行修复,治疗方案要到2016年年底结束。

(据新华网)

少女毁容案回顾

祸起 少女拒绝求爱遭毁容

2011年9月17日晚,陶某因追求被害人周岩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岩家中,泼汽油纵火将周岩面部、颈部多处烧伤。周岩家人闻讯赶来将火扑灭,随即周岩被送至安医一附院烧伤科救治。

抓凶 周家报案,陶某被拘

2011年9月18日上午,被害人周岩亲属到合肥市瑶海公安分局报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陶某抓获归案,当晚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伤情 警方出具初审意见书

2011年9月22日,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被害人伤情照片和病历材料,出具了《人体损伤程度初步审查意见书》。(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