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公开开庭审理,8日依法对乌鲁木齐“4·30”和“5·22”暴恐袭击案作出宣判。
法院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爆炸罪,数罪并罚,判处“4·30”暴恐袭击案被告人艾合麦提·热西提、吐尔松·阿木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牙力坤·阿木提等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被告人伊斯玛依力·玉苏普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判处“5·22”暴恐袭击案阿卜力孜·达伍提、努尔艾合麦提·阿卜力皮孜等6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肉孜麦麦提·吾布力艾山等2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木海买提·依比热合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阿布迪力米提·麦合木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年4月30日,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暴恐袭击,致3名无辜群众死亡,数十人受伤。今年5月22日,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发生暴恐袭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据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