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山大学南校区举行的招聘会上,深圳威富集团在展示薪资标准时,将应届生就读的院校分为普通、重点、211工程、985工程、清华北大电子科大等5个梯度。以本科生为例,普通院校毕业生起薪为5000元,之后每一级增加1000元,给清华北大的本科生开出9000元月薪;研究生每一级别相差2000元底薪。这被不少大学生吐槽“歧视”太严重。

(11月23日《新快报》)

A方  “按校标价”是就业歧视的变种

虽然企业此举并没有违反教育部的相关“严禁”规定,但这同样属于一种隐性歧视。

按校标价不排斥普通院校学生入场,但假若要靠超过别人的能力表现才能争取到相同的待遇,这本身就是歧视所付出的代价。也正是在这种歧视生态下,才使得“985”“211”仍是名企招聘的门槛,并在一系列规定下,出现了“按等级标差价”的变种。事实上,相比于教育的起点不公,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标签化评定标准,才是问题症结所在。

按理说,判断一个人的能力高低,就在于其能否达到职位的基本要求,比如招聘一个文职人员,不管他出身是普通学校还是名校,都应当一视同仁,而不是在人才培养的终端——就业上,对教育不公进行推波助澜。

一个成熟的市场应当具有一批理性而成熟的企业,自然也该有一套公平的企业择人标准。一个企业若是在选人用人上,不是基于公平的原则让每个求职者都具有同台竞争的机会,而是在歧视中选择,只能证明企业标准的变形和企业文化的苍白。而这种情况一日没有改变,市场和社会就会一直被歧视裹挟,并为此付出极大的权利代价和社会成本。

B方  “按校标价”与就业歧视无关

诚然,教育部曾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但其所说的“严禁”,是指不得限定招聘985高校和211高校的毕业生,至于对不同层次高校的毕业生设定不同标准的起薪,并不在“严禁”范围之内。

其实,即使在美国大学中,也有“常青藤”大学联盟,其毕业生更受社会青睐,这与就业歧视无关。而且,深圳这家高新企业招聘“按校标价”,仅局限于起薪阶段,并不意味着普通院校毕业生通过优秀的工作表现,不能获得更好的涨薪机会,在薪资上就一直落后于重点院校毕业生。

与这种面向所有高校毕业生招聘的模式不同,企业还可以逐一进入到各高校进行招聘。事实上,一些高端企业只去211或者985院校招聘,根本不到普通高校去选拔毕业生,这才是明显的招聘“歧视”。企业招聘的薪酬标准,大致也讲一个“门当户对”,或隐或显,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只要国内高校单一的评价标准不做改变,就无力扭转企业对985高校毕业生高看一眼的局面。

教育部门:就业应该以能力为导向

早在2013年4月,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三个严禁中就有“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如果按该通知评判,以院校设置不同底薪的做法,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教育厅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招聘时并非拒招某类别以上学校,而是给出不同的薪资,这很难界定是否违规,或许只是用人单位吸引优秀人才的办法。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企业招收人才时应当以能力为导向,以学校论薪资过于片面。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