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张继疆)“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用相当大的篇幅阐述了如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读起来特别催人奋进,同时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也深感使命光荣而责任重大。”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代理审判员林雷对记者说。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办公桌前看卷宗。卷宗的最上方,放着一份刊载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纸。

“审判工作无小事,法官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在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会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甚至社会产生重要的影响。”面对记者对他格外整齐的办公桌产生的好奇,林雷边收拾好桌上的卷宗边对记者说,“张院长教育我们年轻法官时常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人民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必须首先模范遵守法律。这既是对自己选择的职业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因此,法官要树立清醒而强烈的角色意识,自身成为践行法律的模范,从自己做起,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官的信任和支持。”

“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理念,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如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作为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的法官,更要坚定地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以指导自己的审判工作。”林雷说,“法官要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细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在庭审中讲法理,在调解中讲道理;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做到案结事了;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密切法官与群众的联系,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