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吕志豪 陈 全)为还外债,封丘县一对兄弟铤而走险,在地图上选定目标实施绑架,勒索巨额赎金。不料,被害人巧与周旋,致使犯罪行为人的计划落空。近日,固始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孙某某兄弟俩犯绑架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孙某、孙某某系河南省封丘县赵岗镇农民,二人系同胞兄弟关系。2013年11月,孙某因欠债到期不能偿还,遂与孙某某商量实施绑架。二人买来地图,选定在固始县实施犯罪。该县位于河南、安徽、湖北三省交界处,他们认为“那里的治安环境会比较乱”。

2014年1月21日凌晨2时许,孙某、孙某某经过秘密预谋、多次踩点后,携地图、迷彩服、头套、透明胶带、液压钳、管钳、撬棍等作案工具,来到固始县工业园区王审知大道以西一小区内的余姓家中,撬窗入室,趁余的儿子11岁男孩小杰(化名)熟睡之机,将其按在床上,持刀威胁,并用胶带捆住其手脚,封住其口、眼,后将其带至附近一闲置楼房内,逼其说出父母的手机号码。之后,二人离开该房间,发短信给小杰的母亲胡娜(化名),以杀害小杰相威胁,索要现金230万元。在索要现金过程中,因胡娜故意拖延时间,二人怀疑对方已报警,遂逃离固始县。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技侦部门开展工作,于2014年1月23日凌晨1时许在信阳市西凤宾馆将被告人孙某抓获,当场从孙某处扣押写有索要赎金230万元的纸条一张及手机卡、匕首等物品。1月23日20时许,在河南省禹州市中华药城附近将被告人孙某某抓获。

经孙某某指认,公安机关从固始县大棚社区固始县车管所对面一处自建房屋院内无盖水井内打捞出被害人的监控电脑主机一台及液压钳、管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经侦查实验比对,该电脑监控主机系被害人家当晚丢失的物品。

被害人小杰被绑架后,在绑架的闲置房内就着一块碎玻璃把脚上的胶带割破,然后靠墙走至门边,把脸贴在门边上磨破封眼胶带,至一只眼睛能看见东西,后逃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孙某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的供述及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扣押的物品及根据被告人的指认打捞出的物证等证据相互佐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无悔罪表现,应予严惩。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