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见习记者 李亚云)“这些是我们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批文,遇到问题我们都按规定执行,这既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也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在贤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保家的办公桌上整齐地摆放着厚厚的一摞文件。“法律法规就是准则,如果大家都能够依法办事,那还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呢?我认为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很重要。”

“法规时刻在我们身边。”王保家说,长期工作在农村的第一线,自己也常常遭遇到因农民不懂法而给自己工作造成的困扰,每当此时,他就拿出法律来解决问题。沿袭过去的老习惯,村民在自留山上砍伐树木,王保家就会搬出《森林保护法》这个“救兵”,制止村民的乱砍滥伐;村里因建设拆迁,各家各户的赔偿额度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遇到不赡养老人的,王保家教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依法办事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王保家说,法律规定丈量着我们的行为,人人都应做到“有法必依”。现在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过去相比有很大的提高,但是依然有必要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为此,居委会每星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学习内容为与群众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带头遵守法律,是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前提。在秉公执法办事的同时,我们更要做好农村的法律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装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