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陈 洋)针对未成年人特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商城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法,依法公正、高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活动,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挽救了一批失足少年。

深挖根源、找准原因。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前,主审法官到未成年被告人的住所地、学校、社区等进行实地走访,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老师的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找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为法院的后期审理工作提供参考。

教育感化贯穿始终。从程序上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该院严格按照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对不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庭前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庭审,通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参与帮助,消除未成年人的紧张无助心理;同时庭审人员注意采用易于未成年被告人理解和接受的用语,从法律、情理等多角度展开教育。

坚持判后回访。对已判决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求主审法官落实好判后回访制度,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访问等多种方式,深入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社区、学校与他们进行座谈交流,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增强其改造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