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周亚涛)近日,罗山县因被认定为“首批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近年来,罗山县委、县政府全力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倾全县之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创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罗山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解决实际困难,落实经费“三个增长”,优先预算教育投入,及时拨付配套资金,经费投入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仅在我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中,该县财政累计拨付薄弱学校图书仪器器材配套资金1027.2万元。

抓建设城乡同步。2005年以来,该县先后撤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37所,保留教学点59所,对46所中小学实施标准化建设。保障农村教师安居乐业,抓住周转宿舍建设试点的机遇,连续两年投入3200万元在108所农村中小学建设了707套教师周转宿舍,配备了齐全的生活设施。

抓队伍优化师资。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每年公开招聘的新教师直接定向到农村具体学校和学科。建立教师支教机制,建立教师培训机制,建立教师激励机制,评优评先优先考虑农村教师和支教教师,绩效工资向山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大力彰扬扎根农村的师德典型,让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

抓公平呵护成长。关爱留守学生,完善党政群团服务网络,建立代管家长、结对帮扶等一系列制度;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助学等活动;开通亲情电话,开设心理咨询室,开放学校图书室等。2011年,投入350万元为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综合楼,各项设施均达到省级示范性学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