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钊 孙健)为维护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确保当事人和法院干警人身财产安全,淮滨县人民法院通过完善四项措施,重落实、重排查、保安全,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有力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实行定期考核,与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评先选优紧密挂钩;通过会议培训、通报发案信息等方式,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法警执勤。建立法警队巡查制度,定时在审判区和办公区巡逻和巡查;法警押解犯人时密切监控、紧密协作,确保不发生犯人脱逃事故;庭审现场高度关注当事人、旁听人员等的动向,确保庭审安全,保证庭审顺利进行。

提高法警素质,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了司法警察力量,每年都要组织法警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本院也不定期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法警大队坚持每月一次例会,学习包括安全驾驶在内的有关知识,提高法警的综合素质。

强化安全检查。对办公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审判办公楼入口安装电控门,设立安全检查岗,当事人经值班法警与办案法官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落实安检制度,对进入法院的外来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安检、登记,严防危险品、违禁品进入办公区;推行“法警、门卫”双值班制度,坚持全天24小时巡逻值班,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投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