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孙治国 陈 洋)9月1日上午,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两名法官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为尽快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不顾山路崎岖,冒雨徒步向该案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圆满完成送达任务,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赞赏。

2011年12月7日,黄甲向杨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由黄乙进行担保。双方口头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黄甲一直拖延不还,直至更换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杨某又向作为担保人的黄乙催要借款,但黄乙拒绝替黄甲偿还。杨某因此一纸诉状将黄甲、黄乙告上法庭。

立案后,商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即安排两名法官亲往二被告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由于黄甲外出务工、地址不详,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对黄甲实行公告送达。但这种送达方式所需送达时间较长,不利于快速实现原告方诉讼请求;另一方面,由于公告送达难于真正到达当事人,也不利于实现被告方的诉讼权利。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黄甲每次回家均与其父母同住,两位法官决定通过黄甲的父亲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黄甲父亲住地十分偏远,所经都是崎岖山路,车辆无法到达,两位法官只能徒步前进,一边走一边向村民询问黄甲父亲的住处。天公不作美,路程行进一半时,突然下起大雨,两位法官全身湿透,只能就近在附近村民家作短暂停留,待雨变小后,两位法官继续前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好心村民的帮助下,终于找到黄甲父亲的家,然而只有其父一人在家。两位法官向黄甲父亲说明来意后,黄甲的父亲非常通情达理,自愿代收该案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法官保证,积极联系其儿子,将此相关法律文书转交给他,同时要求他尽快偿还杨某的借款。送达完成后,已是中午12点,雨过天晴,两位法官亦感到心情无比舒畅,大踏步地原路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