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赵 戈 孙 健)近日,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涉企集团诉讼案:河南省烟草公司信阳市公司淮滨分公司(以下简称烟草公司)于2011年6月,将其公司商住楼下的门面房租赁给13家商户使用,后因多种原因和其中10家商户产生纠纷,起诉至淮滨县人民法院后,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责令这10户当事人即时搬迁。但当烟草公司组织人员劝说、通令这10户人家搬迁时,不但没有一家响应,而且其中几户还宣称,如果强制搬迁,就从烟草公司商住楼上跳下去,并且有的商户还说,农药都买好了放在床头,谁让搬迁就不活了。烟草公司无奈之下到淮滨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淮滨县人民法院立案后,该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分头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逐户了解实际情况。在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较多,积怨很深。鉴于这种情况,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昌文集中执行人员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制订了“集中执行,分期行动,责任到人”的执行方案。具体就是集中了9名执行干警分成三组,每组负责2户—3户被申请人,先期任务是了解具体情况,帮助解决当事人搬迁中的实际困难,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中期发出搬迁通知,责令被申请人按时搬迁;后期将针对个别既没有实际理由和困难、又拒不搬迁的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执行。

任务下达后,干警们分头到每家每户去逐人谈心、说法讲法,先后为被申请人联系了电业局、自来水公司解决其实际问题。同时也向申请人烟草公司介绍了一些住户的亏损情况,帮助其解决困难。

通过上述措施,大部分被申请执行人虽然心中仍不十分情愿搬迁,但为干警们的行为所感动,更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还有个别被申请人也抛弃了激烈对抗、绝不搬迁的想法。

经过执行局干警的努力,这10户被申请执行人陆续搬迁完毕,整个搬迁过程中,没有任何冲突情况发生,无一人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