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26日在北京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要求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简称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布了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施键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施键接受七监区原服刑罪犯张某某和徐某某的亲属的吃请,收受上述人员贿赂,弄虚作假,为上述二人报请行政奖励,并据此为上述二人报请减刑、假释。最终施键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2727.1元上缴国库。
张本才表示,规定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予以明确和规范,同时针对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的新变化,对检察监督工作相应作出调整和明确。首次规范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法庭的职责任务。并强调检察机关若发现不当减刑、假释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