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遭超期羁押

随着此案发回重审,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年中、今年3月9日开了两次庭后,至今未有最新结果。

王青山的辩护人郭凤武律师称,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发回重审案件依照一审程序的时限,刑诉法第202条规定的时限为3个月,在此期限内不能审结的,经高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超期有法定理由仍需要延长的,应报请最高法院批准。但现在此案已发回近5年,仍未审结,王青山已被关押7年,遭到严重超期羁押,应该被改变强制措施。郭凤武称,在收到发回重审刑事裁定书后,七台河市中院未在3个月内审结此案,也就是说,王青山已被超期羁押3年多。

一家7口被上网追逃

此外,因找不到王青山及其家人,2006年9月,七台河市公安局曾将王青山一家7口上网追逃。对此,王青松称,当时他的父母及妹妹王清香搬到了山东住,王青山夫妇到北京看病,他和妻子都在北京工作,并非潜逃。

随后,王青松夫妻、王青山分别于2007年4月、6月到七台河市公安局投案,上网追逃撤销,其他家人的信息于2012年前后撤销。

王青山辩护人提供的卷宗材料显示,王青山一家7口被上网追逃时,王青山、王青松的案件类别为合同诈骗案,王维新、王青松妻子李爽、王维新女儿王清香3人的案件类别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案”,时年58岁的王青山母亲谢淑兰、妻子周春波的案件类别为“窝藏毒品、毒赃案”,但简要案情及附加信息中讲的却是王青山合同诈骗一事。对此,记者来到七台河市公安局采访,未获回复。王青山辩护人郭凤武律师认为,当地警方涉嫌滥用职权,带有很强的倾向性。

8月22日,记者来到七台河市中院、检察院采访,但均未获得正式回应,中院称会依法审理此案。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