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市统计局上周发布了今年前7个月经济运行数据,数据显示,今年7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涨1.6%,低于今年前7个月平均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总水平同比上涨1.9%,涨幅与1~6月持平。7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不含固始)比上年同期上升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七升一降”态势。其中,食品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类分别上涨2.0%、4.7%、1.8%、1.5%、0.2%、1.8%、1.7%,烟酒及用品类下降1.4%。商品零售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分别上涨1.4%和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