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黄铎)日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对8名政府系统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对“一府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过程中,为提高被任命人员素质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组织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有效强化了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勤政为民意识,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 组成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提高拟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任前法律考试,目的是促使拟任领导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