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人民法院吴陈河法庭宣判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宣判后,被告不服判决结果,要求法院解释判决理由并决定提起上诉。承办法官扶辉没有放弃一丝的调解机会,坚持做了双方大量思想工作,仍耐心释法,最后得到原被告的理解和支持。在上诉期届满前一日,原被告相约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赔付原告第一批赔偿款32000元,决定放弃上诉,双方握手言和。图为原被告在法院签署和解协议时的情景。 胡冬明 田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