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买祥发 周 静

入夏以来,管理部门开展了多次针对南湾湖游泳的整治活动。就在上个月23日,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曾联合市环保局开展饮用水水源集中专项行动,组织区公安、工商、纪检、环保、水政、林业、卫生、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当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执法车辆10辆,驱散和劝解游泳人员50余人次,取缔违法经营游泳摊点2处,并对违规游泳不听劝解者进行处罚,同时还在各入口处,制作醒目的宣传标语和不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的倡议标志。

然而,就在集中整治后没几天,记者采访发现,依然有不少不顾个人安危“顶风作案”的市民前去游泳。对此,管理部门也表示非常头疼。“我们专门组织了巡逻队,一共8个人,每天沿着燕尾岛巡逻早中晚各一遍,每天平均要走20公里左右。我们拿着喇叭,嗓子都快喊破了,但那些游泳的市民根本不听劝阻,有时候跟我们“打游击”,还有市民看见我们来了就在水里耗时间,根本不上岸。”贤山办事处筹建处水保中心负责人邹磊说,水下地形复杂,温度变化大,水中又无支撑,一旦被水草缠住,水性再好也难以逃生,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可以说是溺亡事故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吸取教训。

处罚太轻 市民不以为意

“据《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南湾水库饮用水水资源一级保护区内,除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禁止游泳,违反该规定的游泳者不听劝阻,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张清说,“有些市民觉得处罚几百元钱也不算个啥,对禁泳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况且我们不属于执法部门,也没有权力对其处罚,只能劝解,这也导致我们很难有效地制止游泳者。”

“单纯靠罚款收效甚微,举个例子,今天执法部门罚了他,明天他换个地方游,就不一定能逮着他,再说湖里这么多人游泳,执法人员每个都罚款也不太可能。最好还是直接在燕尾岛附近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办公室,在一线进行监管,直接把前来游泳的市民阻止在岸上。还有就是最好能让公安部门介入,这样对那些前来游泳的市民更有威慑力。”邹磊对记者说。

入口多 人员身份不好确定

入夏以来,相关部门启动燕尾岛值守监管方案,严格燕尾岛大门全天候值班工作,为燕尾岛区域内车辆发放通行证,但这些举措依然抵挡不住游泳者的脚步。

“我们虽然对燕尾岛大门进行了加强管理,为燕尾岛区域内车辆发放通行证,但是很多游泳者进去的理由让人很无奈。据统计,在南湾湖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约60户,虽然这些居民我们都登记在册,但有些市民来往于此常以走亲戚回老家等为理由,人员身份很难确定,这也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邹磊说,“另一方面,进入燕尾岛湖边的路径有很多,燕尾岛大门只是其中之一,在贤隐寺门口那条路往西走一直到盘山公路,走那里也可以到燕尾岛,另外,从南湾大坝那边也可以进,这些都为那些‘无孔不入’的游泳者提供了便利。”邹磊介绍,从明年起燕尾岛大门将实施实名制探亲,报不出燕尾岛内部住户姓名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据张清介绍,今年我市降雨量比往年正常年份少很多,南湾水库蓄水量降低随之水位线也降低,游泳者抱有水浅不会有事的侥幸心理,这也是造成管理难的原因之一。

禁泳急需专业整治队伍

去年1月1日,贤山办事处筹建处水保中心成立燕尾岛一级水源保护区巡防队,专门负责一级水源保护区沿湖6公里的禁泳巡逻工作。然而,巡防队一共只有8个人,与源源不断的游泳者比起来,人手明显不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在巡防队成立之前,每次针对南湾湖游泳的整治行动都是由市水管局水政科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行动。“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虽然有效,但是这样多部门大规模的整治前期组织起来特别麻烦,禁泳牵扯到环保、水政、公安等多个方面,处罚起来牵扯的面也非常广,这就让那些前来游泳的市民钻了空子,”邹磊对记者说,“希望政府能组织从公安、行政执法、环保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这样可以及时有效地整治游泳行为。其次就是希望能在燕尾岛区域设置永久性的铁丝防护网,对于那些经常有意破坏铁丝网的游泳者给予刑事处罚。”

市民呼吁:设立平价公共游泳场所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市民觉得南湾水库的水好、环境好才来游泳,也有市民告诉记者,市内的游泳场所收费太高,没有平价大众的公共游泳场所,因此才会选择来南湾湖游泳。

“市区内没有公共的游泳场所,在体校仅有的一个公共游泳池也是作为学生平时上课训练专用,不对外向市民开放。然后就是南湾水上乐园,从早到晚都是‘人山人海’,有时候泳池里几乎连站的地方都没有,根本游不起来,而且去一次就要50元,经常去游的话实在是承受不起。”市民李女士说。

“在很多大城市,大众游泳场游泳的费用也不过10元左右每人次,也可以办理月票,那样更划算,普通老百姓都能够消费得起。咱们市的游泳场,数量少、人多、价格贵,这也是南湾湖游泳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

“保护我们的‘母亲湖’,只靠‘禁’是不行的,南湾水库那么大,如果只是用劝导或驱赶的方法来禁泳,可谓是杯水车薪,无法治本。”张清告诉记者,“我们的南湾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要以坚决的态度、创新的方法,只有坚持小局服从大局,经济效益服从社会效益,形成全名参与、全民受益的大环保格局,才能彻底地根治‘大水缸’的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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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饮用水源内游泳两次或被拘留

北京市水务局和环保局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了本市7条禁止野泳的饮用水源区域,并表示,今后一旦发现野泳者,将进行登记身份信息,如若野泳者再犯,依据情节有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通告中介绍,根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饮用水源地禁止进行游泳、滑冰等活动。公告明确,违反规定的,由水务、环保部门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条例》《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发现在禁止野泳地方游泳的市民,将对其逐一登记身份信息并备案,建立黑名单库。如游野泳者再次被执法人员查获,根据其情节,水务部门和公安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